国际星闪联盟会费等级与权益
单位名称 | 会员权益 | 会员义务 | 会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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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单位 | 1.参加联盟全体会员(代表)大会; 有全体会员(代表)大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: 参与联盟标准的制定(提案,标准起草等); 2.提出标准立项: 优先参与联盟组织的交流、培训、论坛、展会及国际合作等活动: 3.参加联盟工作组的相关活动: 可选择一个或多个联盟工作组成为组员(最多6个): 可以获得联盟提供的技术资料; 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联盟标准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事项: 可以获得联盟官媒(官网、公众号、视频号)关于会员风采、星闪产品的宣传: 可以获得电子会员证书和实物会员证书:上下游产业资源的沟通、协调;引导政府扶持政策,协助会员单位获得相关政策支持; | 积极参与联盟的管理事项; -遵守联盟章程,执行联盟决议;按规定缴纳会费: -指派专人负责同秘书处联系,以便开展日常工作; -积极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和会议;在标准立项、制定等活动中发挥作用,合作共赢: -诚实守信,团结合作,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;保守联盟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: -积极投入创新示范和产业推广;有明确的前期投入、产品路标和产业推广计划;持续投入联盟战略规模及技术发展路线: | 2万元/年 |
理事单位 | 除享有上述普通会员单位的全部权力外, 1.可选择一个或多个联盟工作组成为组员(最多8个): 2.可推荐一名代表担任联盟理事: 3.享有理事会议题表决权: 4.常务理事单位候选权: 5.拥有专委会专家推荐权:(1个) 6.拥有工作组副组长提名权:(1个) | 5万元/年 | |
常务理事单位 | 除享有上述普通会员、理事单位的全部权力外 1.拥有专委会专家推荐权:(2个) 2.拥有工作组副组长提名权;(2个) 3.多个工作组组长提名权:(1个) 4.可推荐一名代表担任联盟常务理事: 5.享有常务理事会议题表决权: 6.理事长/副理事长单位候选权: | 10万元/年 | |
副理事长单位 | 除享有上述普通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单位的全部权力外, 1.拥有专委会专家推荐权:(3个) 2.拥有工作组副组长提名权:(多个) 3.多个工作组组长提名权:(多个) 4.指派一人担任联盟理事长/副理事长; 5.联盟章程修改提案权: 6.联盟关键发展规划提案权: 7.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增补提名权; 8.申请发起组建新工作组,新工作组成立提案权: | 20万元/年 |